>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-> 网眼 -> 网评
“烧树拍照”是自毁形象
2016-04-15 08:52:10   来源:宁夏日报

   为了拍照取景,信阳潢川县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点燃树苗,不慎将火势引大,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,过火面积30亩左右。3月19日上午,记者接到受害人蔡先生的电话,称自家林地被意外烧毁,事发已经两个月了,至今未得到赔偿。(大河网3月20日)
  阳春三月,横川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张昊和好友外出踏青,竟“纵火拍照取乐”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,如此恶劣的行径,不知是否愉悦了他。然而笔者认为,官员“烧林取乐”,不能一笑置之。
  首先,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。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烧荒、烧草场、烧灰积肥、烧田埂、烧秸稞、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,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,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。放火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,法律法规也作出了相关规定,身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仅没有做到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反而背道而驰,难逃其责,难辞其咎。
  其次,抹黑了领导干部形象。古语云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作为一名领导干部,应该率先垂范,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与口碑,只有这样,才能让群众信服。密切党群干群血浓于水的关系,奠定党的事业成功的基石。
  其实,“烧火取乐”荒唐闹剧的上演,归根结底是领导干部思想上出了问题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,思想境界应该更高一些,要坚持党的事业第一,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,为国家、为民族奋不顾身地工作。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,站的就高了,眼界就宽了,心胸就开阔了,对个人的名利待遇等等,就能够正确处理,确定好自己的人生坐标,把立足点放在党的事业上、人民的利益上。有了这样的人生观,价值观,岂能损害人民利益“自娱自乐”?
  总之,领导干部要重视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,时刻警惕金钱、美色的诱惑,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,保持高尚精神追求,坚决抵制低级趣味、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。只有这样,这些荒唐的闹剧才不会上演,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融洽党群干群关系。  (据荆楚网)
  
  
  
  

【编辑】:系统管理员
【责任编辑】:赵粉粉
【宁夏手机报订阅:移动/联通/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/10655899/10628889】
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-2018 NXNEWS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47号宁夏日报新闻大厦 邮编:750001 新闻热线:0951-5029811 传真:0951-5029812  合作洽谈:0951-6031787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:6412017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:2908244号
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:新出网证(宁)002号 公安网监备案编号: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
工信部ICP备案编号:宁ICP备05006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:宁B2-20060004
法律顾问:言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: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:13369511100,151095191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