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拍照取景,信阳潢川县地税局一工作人员点燃树苗,不慎将火势引大,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,过火面积30亩左右。3月19日上午,记者接到受害人蔡先生的电话,称自家林地被意外烧毁,事发已经两个月了,至今未得到赔偿。(大河网3月20日)
阳春三月,横川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张昊和好友外出踏青,竟“纵火拍照取乐”,造成重大财产损失,如此恶劣的行径,不知是否愉悦了他。然而笔者认为,官员“烧林取乐”,不能一笑置之。
首先,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。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烧荒、烧草场、烧灰积肥、烧田埂、烧秸稞、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,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,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。放火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,法律法规也作出了相关规定,身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仅没有做到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反而背道而驰,难逃其责,难辞其咎。
其次,抹黑了领导干部形象。古语云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作为一名领导干部,应该率先垂范,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与口碑,只有这样,才能让群众信服。密切党群干群血浓于水的关系,奠定党的事业成功的基石。
其实,“烧火取乐”荒唐闹剧的上演,归根结底是领导干部思想上出了问题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,思想境界应该更高一些,要坚持党的事业第一,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,为国家、为民族奋不顾身地工作。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,站的就高了,眼界就宽了,心胸就开阔了,对个人的名利待遇等等,就能够正确处理,确定好自己的人生坐标,把立足点放在党的事业上、人民的利益上。有了这样的人生观,价值观,岂能损害人民利益“自娱自乐”?
总之,领导干部要重视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,时刻警惕金钱、美色的诱惑,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,保持高尚精神追求,坚决抵制低级趣味、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。只有这样,这些荒唐的闹剧才不会上演,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融洽党群干群关系。 (据荆楚网)